车辆定点维修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3月30日

项目概况

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公告正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Q-[2023005]

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43.4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中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锦西路321号吉林数智汇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车辆定点维修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JLZQ-[2023005]

三、项目概况:

包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采购预算

/

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招标选取2家维修单位负责采购人所有编配车辆(包括大型车辆、小型车辆)的全时维修保养等任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优质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吉林省长春市

434400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商需具有采购项目的营业资质(营业执照内包含生产或经营范围)。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设施设备和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的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8.1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2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3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8.4供应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或处于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范围须包含小型车辆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有效供应商不足6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 0331日至 04月 07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

(二)申领地点:网上发售。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二类汽车维修)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汽车维修),资质范围须包含小型车辆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提供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589194426@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042509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509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吉林省中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锦西路321号吉林数智汇一楼会议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04250930分。

(二)开标地点:吉林省中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锦西路321号吉林数智汇一楼会议室)。

八、现场勘察: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踏勘。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十、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吉林省某部

联 系 人:肖潇

电    话:13614316239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采购机构:吉林省中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宫雪

电    话:15243140104、0431-88511789

邮    箱:1589194426@qq.com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锦西路321号(原锦西路9号)综合楼三楼302室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03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某部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肖潇13614316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锦西路321号(原锦西路9号)综合楼三楼302室

联系方式:宫雪15243140104、0431-88511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雪

电 话: 1524314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