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吴中区财政投资项目委托协审服务招标公告(SZYX2023-WZ-G-004)

发布日期:2023年3月29日

项目概况:

2023年吴中区财政投资项目委托协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系统中用CA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19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的委托,对2023年吴中区财政投资项目委托协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YX2023-WZ-G-004

二、项目名称:2023年吴中区财政投资项目委托协审服务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佰肆拾伍万元整(¥9450000.00)

第一标段: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第三标段: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

第四标段: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

第五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第六标段: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第七标段: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第八标段: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

第九标段: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第十标段: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第十一标段: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第十二标段: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第十三标段: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

第十四标段: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

第十五标段: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

注:各标段咨询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相应调整。具体项目协审费用按照附表《苏州市吴中区区级财政投资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付费标准》明确的计费标准,结合项目评审业务质量考核情况和项目评审质量复核监督情况按实计取。

四、采购需求:

1.项目简介:根据《吴中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吴中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吴政发〔2017〕73号)文件规定,吴中区财政局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预算级次组织实施区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其所属的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区级财政投资评审具体工作,并根据需要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协审单位进行协审。为加强评审工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服务,区评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要求采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算编制及审核、工程预算(标底)编制及审核等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标段所有协审项目完成。

3.拟中标服务标段供应商:15家。

4.项目考核方式:按招标文件及后附评审业务质量考核、评审质量复核监督办法要求考核。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第一至第六标段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第七至第十五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投第七至第十五标段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本采购项目对应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为7481工程管理服务,对应的行业门类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3)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规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如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招标咨询服务期内,本项目中标服务标段供应商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协审服务合同。

七、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1.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6日。

2.地点:CA网上报名。

3.方式: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人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5)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身份证明等资料。

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9:30

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9日9:30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迎春路171号

联系方式:0512-65683598/0512-65252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联系方式:0512-68364647、68361806*8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晓忠

电话:0512-68364647、68361806*8008

4. 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十一、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