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3月30日

  • 地区:
  • 代理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项目概况

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YZDA-F1001

项目名称:工程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

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工程监理服务(二次)

符合国家标

准且满足甲

方需求

辽宁省盘锦市、锦州市

工程项目中标至结算审核完成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最高限价工程项目合同金额的2%进行报价,报价上限为2%。

 

合同履行期限:工程项目中标至结算审核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质: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职业资格证证书(相关专业)。(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至 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 1.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2.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3.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并下载(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或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负责人。 5.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6、购买成功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如需纸质版文件,请在文件售卖期间到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室。 (四)投标人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扫描件上传诚E招系统)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投标人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6.资质证书。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C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工程监理服务(二次)
  • 项目编号:2023-JWYZDA-F1001
  • 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

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工程监理服务(二次)

符合国家标

准且满足甲

方需求

辽宁省盘锦市、锦州市

工程项目中标至结算审核完成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最高限价工程项目合同金额的2%进行报价,报价上限为2%。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职业资格证证书(相关专业)。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  3 30 日至 4 7 日,每日上午 8 : 30 11 : 30 ,下午 14 : 00 17 : 00 (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线上获取。

(三)申请方式: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

1.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2.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3.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并下载(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或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负责人。

5.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6、购买成功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如需纸质版文件,请在文件售卖期间到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室。

(四)投标人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扫描件上传诚E招系统)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投标人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6.资质证书。

(五)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投标开始时间:  2023  4 20 9 00 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4 20 9 30 分(北京时间)。
  • 投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C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3    4    20  9 30 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C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大鹏、单浩、王双双、耿俊、于洪飞、穆超

电        话:15502663039

邮        箱:784429495@qq.com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邮 政 编  码:110000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助理

移动电话:16642781985

                       采购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03月 30 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联系方式:穆超15502663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联系方式:穆超15502663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超

电 话: 1550266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