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3年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3月30日

项目概况

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3年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高客站旁边宜宾公交岷江新区公交综合场站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学苑路与龙泉街交叉口西南侧211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集采公招【2023】03号

项目名称: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3年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因生产运营需要需为本单位车辆购买保险,投保险种为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附加精神抚慰金1万元、不计免赔)。

2、本项目分两个包进行招标:

序号

包号

承揽范围

最高限价预估金额

服务期限

1

第一包

纯电动公交车441辆

/

365日历天

2

第二包

混动力公交车268辆、天然气(CNG)公交车155辆、生产用车(小型轿车)19辆

/

注:两个包各设置1名中标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明确所投包号。

注:交强险按国家规定的保险费计算,商业险险种以100%的折扣率为预算上限,第三者责任险具体保额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a.本次招标的车辆保险业务期限从签署协议起1年止。b.本次招标的车辆保险履约时间为:中标人履约服务期限是1年;中标人与招标人的合同签约期为1年;中标人承保车辆保险的保单期限为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一般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二十二条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法人、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没有向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单位相关人员行贿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B.特殊资格条件:2、投标人须符合以下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1)具备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本项目允许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进行投标,如分支机构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注:(1)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此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2)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高客站旁边宜宾公交岷江新区公交综合场站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学苑路与龙泉街交叉口西南侧211办公室)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宾市公服集团医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市南岸酒都路中段59号,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内左侧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内容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翠屏区天柏组中坝片区A1-1-06(富邻金沙小区)1栋2层2-2号

联系方式:0831-8305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宾市公服集团医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南岸酒都路中段59号(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内左侧二楼)

联系方式:0831-2327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先生

电 话: 0831-8305225


附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