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租用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F0801010820230006
项目名称:锦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租用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无人机巡查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地址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3.2投标人须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3.3 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3.4依据烟草行业相关规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实施禁入(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范围包括:(1)2017年10月15日以来,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涉及的,在行业内存在行贿行为的供应商;(2)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以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3.5截至报名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包括查询“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
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包括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须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以现场递交至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并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2段134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
联系方式:邢女士 13188115890 0416-7992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女士
电 话: 0416-7992338